各市和义乌市人事局(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),省直、中央部属在浙有关单位:
根据人事部办公厅《关于2007年下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(水平)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国人厅发〔2007〕199号)规定,2007年下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(水平)考试各专业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45分,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75分。
考试合格人员取得资格时间为2007年11月3日。
我省参加2007年下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(水平)考试合格人员共1337名(其中初级616名、中级668名、高级53名),现予以公布(名单附后),请尽快通知考生所在单位及本人。
二○○八年一月七日
主题词:人事 专业技术资格 考试 名单 通知
浙江省人事厅办公室 2008年1月9日印发
![]() |
/upimg/soft/72hgmd.xls |


